当前位置:中国广告人网站>创意策划>广告杂烩>详细内容 名人剑谱——名人广告全维策略 作者:李志鹏 时间:2006-10-20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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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窥一斑而知全豹,我们从上表即可看出:内衣业的名人广告业已成风!而名人广告在倍受商家青睐的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头痛问题。单就企业方面分析,消费者对名人广告的认同感和共鸣感逐步下降直接影响销售,而名人的代言酬金价比天高。而喧宾夺主的名人广告更让消费者记住名人,忘记品牌……
    痛定思痛,面对名人广告这把双刃剑,我们又该如何修炼出一套名震江湖的“名人剑谱”呢?
    练剑时机
    每一种市场策略都有其适用时期,在谈如何选择哪个名人代言企业或品牌之前,我们应该要探讨一下企业或品牌应在什么时期才采用“名人策略”。因为并非所有企业/品牌在任何时期都适合采用“名人策略”。对此,本人认为适宜采用“名人策略”的情况如下:


    拥有较强企业实力(特别是资金实力)的新生品牌或新生企业;
    品牌拥有过硬的产品品质(服务品质),并需要提升市场知名度;
    品牌成长周期即将迈入新的阶段;
    品牌基本属性定位发生转变;
    品牌即将要攻占新的市场或新的市场区域;
    企业/品牌面临市场危机(特别是市场产生信任危机),需要进行危机公关。


择剑诀
    选神兵,择利刃。面对众多的知名红星,选择谁担当品牌的代言人,选择代言人的准绳又是什么?经验告诉我们,虽然选择这把市场“名剑”的标准是因人而异的,但无论如何其也脱离不开以下几条基本准绳:


    量力而行,切实考虑企业的实力及名人的性价比;
    切勿选择多品牌名人;(一名人代言多个品牌)
    必须围绕品牌个性及企业精神选用代言人,注意名人与品牌定位及形象定位的般配性,找出名人与品牌的结合点;
    做好市场调研,考虑渠道商及消费者对名人的接受程度;
    与目标消费群的共鸣性;
    名人的外型(内衣品牌要考虑明星的身段)
    名人现在的人气指数,新闻媒体对名人的关注程度,名人是否有负面新闻;
    CF片、平面拍摄及公关活动的配合程度。


亮剑势
在武狭小说中,比武双方在过招之前都会摆出一个独有的姿势,并以“一览众山小”的气势报出自己的名号及比武的名义才开始比剑,此之称为“亮剑”。古为今用,其实我们在打“名人牌”的时候也需要有一个完美的亮剑步骤!形象代言人推广策略中的发布期策划的完美与否,这第一印象直接影响日后的深度推广!其中有以下几个操作重点:


    名正言顺,响亮地打出传播的口号,当中必须要将名人和品牌相关联起来。切记我们是在推广品牌,而不是推广名人;
    以“点、线、面”作为基本原则,进行全方位整合传播。切记认为单单搞一个品牌代言人发布会就了事;
    不要将影视广告视为唯一性的传播媒体,针对目标受众的不同,选择不同的媒体。
    创意性的品牌代言人发布会配合前铺及后续性的新闻炒作,借用名人力量展示品牌;
    细微操作,充分利用名人的资源。任何的工作环节及市场信息都可以适度作为品牌炒作点;(如:某名人正在为某品牌拍摄影视广告)
    目标受众群的互动参与;(如:消费者/经销商与名人合影)
    借用歌/影迷会,将其转型成品牌的俱乐部;
   全程记录,使其成为企业/品牌的大事记;
    安全第一,关注细节,避免出现对品牌的负面信息。(如:某新闻发布会由于现场保安不足,出现歌迷晕倒事件)


运剑法
十年磨一剑,打造品牌是企业的长期市场行为。而为品牌服务的“名人策略”也需要企业投入巨大的财力、物力、人力及时间。在亮出名人的利剑后,我们又该如何再下几城呢?


    制定一套长期性的品牌推广策略。最好将品牌与名人的合作时间进行分期管理。在不同的推广周期采用不同的战术;
    选择好媒体,进行长期合作,对名人参与品牌的活动进行跟踪报道;
    名人是品牌传播的生命力所在。所以代言期间,一定要关注名人的一举一动。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名人事件进行炒作来传播品牌。另一方面要排除名人的负面新闻,适时作好危机公关;
    切勿将名人广告的渠道传播与消费者传播混为一谈。根据目标受众的不同,用不同的角度传播品牌。因为商家关注名人的焦点与消费者关注名人的焦点是不一样的;
    避免喧宾夺主的现象,所有推广行为为品牌服务。


收剑势
名人头上的光环始终是属于名人自己的,名人代言的费用也日益高昂,而且名人非常容易发生“意外”。在代言合约到期时,通常会出现下面情况:
 
    1.  合作期间市场效果良好,企业续签该名人;
    2.  合作期间市场效果一般或名人出现负面新闻,企业改签另一个名人;
    3.  企业由于客观因数,决定不采用名人策略。


在上面的三种情况,第一、第二种情况因为其操作思路相同,所以我们不再细说。针对第三种情况,为了充分利用名人资源,将整套名人剑法完美地作出个收剑势,本人有以下观点:
    在合作期间的末期,进行时间分期广告策划,逐渐将受众对名人的关注焦点进行转移。其中所有的传播载体中,名人相对出现的比例逐渐降低,而品牌的象征符号(品牌名称、品牌LOGO、品牌广告语)比例逐步上升。在焦点转移的过程中,要做好中间的平滑衔接。切勿采用三级跳做法;
    利用新闻媒体力量,为企业不用代言人的做法“美其名”。但千万不要出现对代言人不认同的信息。
    利用同属于“代言系统”的形象代言物进行焦点转移。建立具有代言人特征及品牌特征的代言物。在代言人与代言物同时出现的广告或公关活动中,通过创意性广告突现代言物。
    策划长期的品牌传播策略,寻找新的品牌传播符号及品牌形象支撑点,逐步加深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;
    稳定渠道商军心,通过公关活动强化品牌形象。
 
    “倚天不出谁与争锋”,最后期望这《名人剑谱》可以切实地为各位读者在“名人策略”的策划及执行上带来启发!
 




作者简介:李志鹏,笔名先飞,资深策划人,擅长纺织类品牌策划,其中以内衣业及袜业尤为突出。现任广州策联整合广告有限公司策划总监。 近年来,曾与广州策联整合广告有限公司协力夺下第79届至83届中国针棉织品交易会的“最佳策划奖”、“最佳展示奖”及“最佳策划单位”等多项行业性大奖。现担任多家专业媒体特约撰稿人、专栏作家。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。QQ号码:70141173